
集團公司,是為了一定的目的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團體公司,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,以母子公司為主體,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,由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。一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,是指擁有眾多生產、經營機構的大型公司。它一般都經營著規模龐大的資產,管轄著眾多的生產經營單位,并且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。
成立集團公司的條件
凡母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,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達到10000萬元、
企業集團設立需提交的材料:
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企業集團設立登記申請書》(母公司加蓋公章)
2、母公司簽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》(母公司加蓋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(本人簽字)
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、被委托人的權限、委托期限
3、集團章程(公司加蓋公章)
4、集團成員申請加入集團、承認集團章程的文件(理事會決議)
5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證明或者出資證明
選擇提交:子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出具的證明、子公司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表復印件、子公司出具的股權證復印件
6、集團成員的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》副本復印件
7、核名申請書、核名通知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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